词语 | 交加 |
用法 | 两种事物或情感同时出现或同时加在一个人身上。多用于书面语。可用于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。不及物动词。一般不受副词、形容词修饰。 a.作谓语,不带宾语、补语。主语一般由分别表示两种不同的事物的双音节词充当。 风雪~|雷电~|贫病~|惊喜~|感愧~|拳脚~。 b.构成主谓词组作谓语、定语。 敌人对他棍棒~,但他始终守口如瓶|一个风雪~的夜晚,他回到了久别的故乡。 【构】 合成词,偏正式。 【辨】 交加和交集:都是动词,都有两种事物、两种感情同时出现的意思。 区别: ❶使用范围、适用对象不同。在词语搭配对象上,“交集”侧重在感情、情绪方面,也可以用于具体事物;“交加”侧重在事物方面(包括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),也可用于感情、情绪。 ❷词义范围大小不同。“交加”除了指两种事物、感情同时出现外,还可指将两种事物同时加在一个人身上,如“拳足交加”;“交集”没有这个意思。 【近】 交织 交汇 交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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