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打倒 |
用法 | 攻击使垮台;推翻。短语词。常作带宾谓语,也可带处所补语。 ~侵略者|鲁提辖一拳把郑屠户~在地。 【构】 合成词,补充式。 【辨】 打倒和推翻:都是动词,都表示用暴力、舆论攻击使之垮台。 区别: ❶适用对象和着重方面不同。“打倒”指打击并使倒下,着重指攻击并使对方力量崩溃,动作涉及的对象是个人、阶级、党派及其势力等;“推翻”指推动并使局面翻转,着重指摧毁原有的政权,建立新政权,动作涉及的对象是统治机构、社会制度等。“推翻”还可表示根本否定已有的言论、计划、决定等,“打倒”没有这种意思。 ❷搭配关系有所不同。“打倒”的宾语一般是由名词、代词来充当的,“推翻”的宾语一般是由名词、代词和动词来充当的。 【误】 打倒反动派的统治,建立富强独立的新中国,是那时候的学生的理想。(“统治”是动词,不能用“打倒”,应改为“推翻”) 【近】 打翻 推倒 推翻 【反】 建立 扶植 |
随便看 |
汉语用法词典收录了7570条汉语用法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字词的用法及搭配辨析,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