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取缔 |
用法 | 明令取消或禁止。用于书面语。能带动态助词“了”“过”。 a.常作带宾、带补谓语。 为了建设精神文明,必须~非法刊物|~一切投机倒把活动|~得差不多了|还远远没有~完|这类封建迷信活动应该被~。 b.作定语,或构成词组作定语。 这些无证、无卫生条件的流动摊点属于~范围|~的原则|~的对象|这是已被严格~的违禁品。 【构】 借形词。合成词,联合式。 【辨】 取缔和取消:都是动词,都含有废除、撤销的意思。 区别: ❶词义的着重点和语义轻重不同。“取缔”着重在明令撤销或禁止的意思,是政府机关的一种政治手段,带有强制性,语义较重;“取消”着重在使原有的规章制度等失去效力,可用于处理个人生活问题或处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,不一定带有强制性,语义较轻。 ❷适用的对象不同。“取缔”的事物一般都比较具体,往往是不健康的非法刊物、活动或反动组织等;“取消”的事物一般比较抽象,如规章、制度、资格、权利、建议、办法等。 【误】 我们要取缔那些不合理的有碍于生产力发展的规章制度。(对规章制度,不能用“取缔”,宜改成“取消”或“改革”) 【近】 取消 禁止 禁绝 【反】 恢复 保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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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语用法词典收录了7570条汉语用法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字词的用法及搭配辨析,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