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举办 |
用法 | 举行活动或办理。可带动态助词“了”“过”。常同“……会”、“……班”、“……事业”等搭配。 a.作带宾、带补谓语。 为了更好地教育下一代,省广播电台~了题为“父母学校”的系列讲座|厂工会经常在这里~各种报告会和文娱晚会|普通话短期训练班已经~过好几期了|我们的群众福利事业还~得不够多|下个月他将~一次独唱音乐会|本学期的第二课堂活动由各系轮流~。 b.作定语。 这次展览~的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|物资交流会的~单位派了专人负责接待来宾。 【构】 合成词,联合式。 【辨】 举办和举行:都是动词,二者都有发起、举办的意思。 区别: ❶词义侧重点不同。“举办”重在办理;“举行”重在实行、进行。 ❷搭配对象不同。“举办”只能带名词性宾语,如音乐会、舞会、座谈会、讲习班、学习班、慈善事业等;“举行”可带名词性宾语,但限于集会、仪式方面的词语,又可带“比赛”“游行”“会谈”等兼属名、动两类的双音节词作宾语。 【近】 举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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